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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现行政策要求动迁房要满三年才可买卖,那假如这一房屋还没有期满,买了那样的房屋,有哪些风险性呢?在房屋满三年以前签的买卖协议是不是受法律法规维护,有什么对策能够防止风险性,确保店铺买家的利益呢?感谢刑事辩护律师~~现现行政策要求动迁房要满三年才可买卖,那假如这一房屋还没有期满,买了那样的房屋,有哪些风险性呢?在房屋满三年以前签的买卖协议是不是受法律法规维护,有什么对策能够防止风险性,确保店铺买家的利益呢?感谢刑

刑事辩护 2020-04-02 13: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并未规定合同必须在报批、登记后才生效,因此,上述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虽暂时没有履行报批、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权暂时不能发生转移。  实践中,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对买卖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都是放在合同履行过程的房屋过户阶段进行,而房管部门也是将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发证审批同时进行,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交易并着手核发房产证。从实际操作的这一做法中,也可以看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批准、登记手续的影响。  综上所述,甲跟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协议,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或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数额,债权债务人双方姓名,并有双方签名(画押),签订日期的,原则上就是一个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了。
    但是要想凭借借款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利,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债券不受侵犯,还得注意在协议中写明约定借款用途、约定还款期限,另外还可以约定发生争议的管辖法院。
    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可以立即要求对方归还,如对方不还,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如未约定管辖法院,就只能去对方居住的区、县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胜诉权消灭(就是法院不管这事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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