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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一起合租房子,租房合同上签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另一个人提前几天搬走,会影响押金的退还吗?

合同纠纷 2020-02-25 05: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 租赁房屋属于合同关系,房屋的征收与拆迁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属于政府行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不按照违约处理,合同双方已经履行的按照实际履行结算,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因此,发生租赁期内政府征收拆迁情况时,租赁双方应按实际使用结算房租,多退少补,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政府在征收拆迁中,根据房屋的用途和建筑结构情况给予了房主一定的装修补偿和搬迁费用,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主根据实际情况支付
  • 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况处理:  
    1、如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经违约,如给你造成损失,可以扣除合理损失和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余款须退还对方。
  • 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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