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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过好几次家庭暴力,我和他离婚了,他威胁我还能和他继续生活,他说他会改变,但他还是对我有家庭暴力,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现在觉得生活没有意义,不知道自己怎么能摆脱他

离婚 2020-02-24 14: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经常遭遇家庭暴力,不堪忍受想离婚,对方却赖着不肯离婚。跟对方谈不妥,遭遇家暴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因为对方有家暴行为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之一。起诉时准备齐全证明遭受了家暴的证据,会增加胜诉的几率,顺利离婚,脱离暴力生活。 遭遇家暴是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之一,分为以下几类:
    一、身体暴力 如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还有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等行为。
    二、精神暴力 如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恐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
    三、性暴力 如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
    四、经济暴力 对另一半实行经济控制。
    五、冷暴力 一方对另一方漠不关心、不理不睬、不过性生活、不做家务等。 家暴离婚可以搜集的证据:
    1、家暴后对方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或者是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遭遇家暴后,不需要对方同意也能离婚。到法院以遭受家暴为由起诉离婚,并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家暴行为,经法院审理认定后会判决离婚,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还能请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 行为对象上,家庭暴力不仅限于丈夫对妻子的施暴,也包括妻子对丈夫,或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任一成员对其他成员的施暴。暴力方式上,家庭暴力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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