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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儿子的待遇精算XX局说五七工老人不能享受抚恤金。

综合法律 2020-02-26 07: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我国还规定有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 应该用于赡养老人及抚养子女:
    1、因为抚恤金不是补偿给被继承人的本人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
    2、而是有关单位给予其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特别是用以优抚、救助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3、并非死者的个人财产,一般来说,抚恤金抚恤的对象是死亡人的近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及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 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一般须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
    2、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3、死者的近亲属对于抚恤金均享有权利,抚恤金的分配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来处理;
    4、因此抚恤金不能作为死者的个人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可实行一次性支付或按月支付两种办法。一次性支付需由供养亲属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一次性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未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遗属,以18周岁作为失去供养条件,以应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标准计发;其他遗属以应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20年,但需扣除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月份,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发1年,但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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