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荒谬的! 借某某人民币五万元,日期自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结清。 最后借款人签字、盖章,但签字是本人的小名。这种谬论是容易使用还是过了诉讼期?

诉讼 2020-02-29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只要借据的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是双方自愿签署,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的捺手印、签名没有进行公证是不影响借据效力的。
    2、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还款,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到期可以主张还款,同时请留意民事诉讼的有效时效是两年,请尽快及时处理;
    3、建议及早向对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以加速对方还款的进程;
    4、请保存好借条。
  • 没有借条仍然可以起诉。但要想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的支持,除借款人自己承认外,您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n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借条属于直接证据。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间接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n建议您在通过一些方式收集一些证据时,可以通过他自认的方式,比如找他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你们存在欠款事实、债权债务关系,向对方通过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然后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这种债权一定要尽快解决,可能有诉讼时效的要求,只要距您最后一次向他追讨欠款没超过两年即可,如果超过两年属于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请求。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实践中,民间借贷3年的诉讼时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计算标准,实践中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1、约定分期还款的

    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 约定一次性还款的

    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茂名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是荒谬的! 借某某人民币五万元,日期自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结清。 最后借款人签字、盖章,但签字是本人的小名。这种谬论是容易使用还是过了诉讼期?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