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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小孩课间活动跑着一不小心撞倒二年级小孩,三年级小孩负伤住院治疗,这件事,二年级小孩父母必须赔付吗?怎样赔付?院校有义务吗?

交通事故 2020-04-02 2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得利益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则不需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即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以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它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的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义务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从其个人财产之中支付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适当补偿,但是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7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2条、14条、131条、133条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发生人身损害后,关于伤残赔偿如何进行可以依照下列方法进行:
    1、伤情鉴定
    首先报案,警察会做笔录,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并由公安局负责为你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判断罪与非罪的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如果侵害行为造成的结果是轻伤以上(包括轻伤)即构成犯罪,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应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而公安局不予立案,那么受害人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当事人对于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伤残鉴定。
    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等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出院后半年左右。伤残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计算伤残补偿金的标准,结果分为十级,1—10级伤残,逐级减弱。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索赔内容。
    就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而言,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如果死亡的,另加丧葬费,死亡补偿金替换伤残补偿金。
    4、索赔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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