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最近有点烦,有关事实婚姻的问题。我有一个前妻,我们是90年结婚,91年离婚。有一个孩子,离婚时是协商离婚孩子归我抚养,91年离婚以后,女方又跟别人结婚了。孩子一直由我抚养,现快大学毕业,这期间女方未出一分钱。今年,我家祖屋拆迁,女方突然跑到法院起诉离婚,我很莫名奇妙,我们已经离婚了。女方拿着作废的结婚证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其实,离婚是假要求分财产是真。开庭的时候我去了,很气愤。女方提供了她的户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女方把户口迁到我的名下。户口关系上显示的是夫妻关系,凭这个法院判决是事实婚姻。当时女方要求分房产,法院以房屋份额不清为由没有分割。因为房产是我兄弟三人的。现在房子已经拆迁,女方又起诉法院要求分钱。我想问,我现在该怎么应诉,伸张的权益有哪些。比如法院认定我和他是事实婚姻,她在91年和别人结婚,算事实婚姻吗?现在法院判决我们离婚了,我还可以起诉她的重婚罪吗?认定重婚罪以后,我是不是可以起诉我们的婚姻无效呢?婚姻法第十条不是说重婚的,婚姻无效!还有就是我可以让女方付抚养费吗?毕竟很气愤,这么多年带儿子,现在房子拆迁了就跑来了,什么人啊!希望有人帮我,很急,谢谢

离婚 2018-08-29 11: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A、当事人并未与其配偶解除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形下,指的是未经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民政机关依法颁发离婚证的情形下,当事人的合法配偶又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前款描述的情形构成事实重婚。B、当事人并未与其配偶解除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形下,当事人的配偶伪造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机关或骗取婚姻登记机关及另一方信任,再次办理结婚登记。除上述情形之外,如果当事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在当事人并未与其配偶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当事人配偶又与第三方同居,只要第三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当事人配偶的军人家属身份,无论双方是否再次结婚登记,无论是否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均构成破坏军婚罪。重婚罪,不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但是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可能会出现警方侦查完毕后,检察机关不提起公诉的情形,此种情形,如果当事人坚持追究其配偶或者其配偶与第三方重婚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无论是重婚罪还是破坏军婚罪均可以报警处理,不是这两种情形的,当事人的配偶婚内出轨的,仅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相关权利。
    2、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A、重婚的。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C、家庭暴力。D、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
    3、男女双方均有婚姻法46条所称的过错行为,一方或双方提出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明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配偶,仍然与其结婚或同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58条、259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46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17条
  •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就是指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两次结婚登记,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基本不能实现,那么只剩下事实上的重婚。
    事实上的重婚是指在登记结婚之后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要构成这种重婚,必须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对外宣称,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才可能。男方与他人有一个女儿,如果能取得孩子的出生证明发现上面的父亲和母亲的签名分别是男方和与男方同居者的,并且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那么可能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属于自诉犯罪,需要由女方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启动自诉程序,追究男方和与之重婚的人的刑事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沧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