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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我企业将一个2亿人民币的住房新项目沒有根据公开招标直接发包给一个特等建工公司。如今彼此产生纠纷案件,人们想为工程项目沒有公开招标违背《务必招标工程新项目经营规模的要求》,合同无效来提起诉讼,是不是能够 ?2004年10月,我企业将一个2亿人民币的住房新项目沒有根据公开招标直接发包给一个特等建工公司。如今彼此产生纠纷案件,人们想为工程项目沒有公开招标违背《务必招标工程新项目经营规模的要求》,合同无效来提

诉讼 2020-04-07 19: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程招投标是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唯一的卖主设定标,招请若干个买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卖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标。是经过特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筑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各利益主体对审计要求的多样性  建设单位要求提升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尽量降低工程造价,突出工程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益性;施工单位要求利益的最大化;行业监管部门则要求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等。由于各部门对建设工程审计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不尽相同,导致审计的结论、审计的风险也不同。因此,各利益主体最终往往都将焦点问题都集中到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身上,这就产生了最突出而无法控制的风险。  
    (二)内部审计职能的扩展  过去人们对内部审计职能的理解是监督与评价,而内部审计经过发展,对建设工程审计不仅是从建设资金投人、使用、效果几个方面静态地评价、出具审计意见,而且对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也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在监督中,不仅是从造价和资金使用上,同时对建设工程的一切活动和建设过程中主要领导者的经济责任、项目的绩效情况等实施跟踪审计。审计内容随着审计职能的扩大也随之增大,因此审计人员对建设工程审计的风险也相应增大。  
    (三)审计环境的影响  工程项目不同阶段的审计包括工程技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建设管理审计等多项内容,涉及企业的众多部门。从外部环境看,现代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参与建设工程的相关部门,受利润最大化驱动,不可避免存在着信息失实、错误甚至舞弊行为,增大了审计风险。同时,建设单位内的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审计制度遵守的程度、管理人员素质等因素都会对建设工程审计风险产生影响。  
    (四)审计人员的因素  工程审计工作体现了较强的技术经济综合性特征,因而从事工程审计的人员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之外,还应具有深厚的工程技术知识,否则无法保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等技术性工作的审计。但目前有相当数量的审计人员不了解工程结构和施工要求,无法完成与施工技术内容有关的审计工作,致使工程审计难以达到应有的质量要求,增强了潜在的审计风险。此外,审计人员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职业道德,对工程审计结论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建设工程状况相当重要,也会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的审计质量。
  • 根据《合同法》第269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委托他人进行工程建设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发包人,完成工程建设的一方称为承包人。工程建设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原为承揽合同的一种,属于承揽完成不动产工程项目的合同。但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因此,amp;lt;合同法)第16章对建设工程合同作了专门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承揽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不能是公民,建设人只能是经过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建人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任务资格的法人。  
    (2)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大型的不动产项目,即基本建设工程,具有周期长、规模大和技术要求高等特点。  
    (3)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受到国家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虽然贯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但由于其事关国计民生,因此受到国家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其订立具有较严格的程序。  
    (4)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合同法)第270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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