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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对房屋收光的权利是什么?现在我收光的权利受到侵犯,我能起诉对方吗?

调解 2020-03-17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那么,房屋采光权被侵害怎么赔偿,  房屋采光权被侵害怎么赔偿,权利人的采光权被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按照以下范围进行赔偿:  
    1、光照时间长短的损失。建筑物被遮挡后,光照时间低于《规范》规定的标准,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若被遮挡后,光照时间长于《规范》规定的标准,侵权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为应对光照时间长短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  
    (1)电费。因加温或降温而使用空调等电器额外支付的电费。  
    (2)添加相关设施费。如为晾晒衣物而购买的烘干设备;为了遮阳而购置的遮阳棚等等。  
    3、因采光权受到侵害产生的间接损失。包括:  
    (1)身体健康权。  
    (2)精神损害赔偿费。  
    (3)空气污染费。因建筑物过高影响空气流通产生的污染也应该主张赔偿。  
    (4)视觉污染费。因阻挡视线引起的心理不适进而影响身体健康而产生的费用。  
    4、出卖房屋时因采光问题导致的房屋贬值损失。业主在转卖房屋过程中,由于采光不良影响房屋交易价格,业主可就房屋差价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 有没有对你的采光权进行侵害,一般是以房屋日照时间的长短来认定的。普遍认为建筑物的采光应保证冬至日午间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1小时,或者全天有效日照时间累计不少于2小时。
    关于日照时间的认定,你可以自己实地测量也可以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如确实侵犯了相邻关系中的采光权,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 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方式:
    一、支付赔偿金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支付赔偿金是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方式,国家赔偿责任在多数情况下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
      
    二、返还财产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三、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指对受害人所遭受的合法权益的损失由国家加以恢复,使其回归到被侵害以前的状态的一种赔偿方式。这种赔偿形式主要适用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损坏但能够予以修复的或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但能够恢复原状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财产遭损坏但能够恢复原状的,应予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其他赔偿方式
      其他赔偿方式主要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三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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