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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失踪找不到人,我想离婚。 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20 0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就婚姻关系一方下落不明为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 申请宣告失踪
    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案件必须双方同时到庭,因为调解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双方不到场,调解是无法进行的。因此,如果一方不到庭,短期内另一方无法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如果失踪者下落不明满2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向对方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失踪。宣告失踪判决生效后,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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