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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向别人借了20万美元的高利贷,对方不允许朋友出卖房子还钱。 在意朋友的家。 我认为我的朋友直接以房子作抵押。 但是,我朋友家的房子,不是有20多万法院判断我朋友在抵押房子吗?

离婚 2020-03-18 1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民间借贷房子抵押:首先确定房屋权属,是否已经存在抵押或其他权属限制如查封等,而后借贷双方签署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约定具体的借款事项和抵押事项,借贷双方和抵押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房屋产权原件(房产证、土地证)到房管局登记窗口申请抵押登记,如果房子公司,则还需要公司的授权委托和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文件。抵押权自在房管局登记窗口登记时设立,房管局登记窗口会发给抵押权人他项权利证书。
  • 借款合同房子抵押的话须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动产或不动产做抵押物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须办理抵押登记。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受法律保护。抵押合同因不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而无效。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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