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这里是有关房屋的资询,我还在天津市,由于限购政策因此我婚后我妈妈掏钱买来一个房屋,可是写的自己的名字,她们定居,如今想把这一房屋卖了,再买一个,还的写自己的名字,这样的事情,假如离异,我丈夫是否会分够房屋你好,我这里是有关房屋的资询,我还在天津市,由于限购政策因此我婚后我妈妈掏钱买来一个房屋,可是写的自己的名字,她们定居,如今想把这一房屋卖了,再买一个,还的写自己的名字,这样的事情,假如离异,我丈夫是

房产纠纷 2020-02-26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 1、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购买的房产,所有权归个人所有;
    2、因该房产支付贷款,应由个人承担;
    3、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
    4、因婚后共同承担债务(即还贷部分)产生的权益属共同财产;
    5、你父母还清贷款的权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
    6、应准备房产证、购房合同、你还款的证明、结婚证明、父母一次性付款证明及父母最后支付余款的证明等证据。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厦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你好,我这里是有关房屋的资询,我还在天津市,由于限购政策因此我婚后我妈妈掏钱买来一个房屋,可是写的自己的名字,她们定居,如今想把这一房屋卖了,再买一个,还的写自己的名字,这样的事情,假如离异,我丈夫是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