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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辞职和无薪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2-27 06: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辞职了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违法。
    一、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快辞。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发放工资。这种情况单位明显构成拖欠工资。详细内容下面     您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但是需要您提供能够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的,其他如工作服、工作证明、工作邮件等书面凭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注意:   单位以员工违纪为由克扣工资的,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有合法的规章制度支持,如公司规定可因员工迟到等违纪事由克扣员工工资;并且该规章制度进行过有效的公告或者送达;   
    (2)单位所称的违纪事实真实存在,所谓的存在是指有证据可以证明;   
    (3)当月克扣工资款项不得超过应发工资总额的20%。   满足上述要求,单位才有权克扣工资,此外,属于违法克扣、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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