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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结婚了,户口没迁移,我想和我父母户口分开,可以吗?

离婚 2020-03-22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迁往男方处——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男方户籍地以“夫妻投靠”为由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和男方的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男方迁往女方处——除了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外,其他的按上述流程办理。
  • 夫妻离婚后,女方再结婚时把户口转到男方居住地,离婚后女方可以把户口留在男方居住地。也可以转回女方原住地。完全由女方自愿决定。
      
    1、女方离婚后,不愿把户口转回到婚前原住地的,如女方暂时没有落脚地的,离婚后可以把户口还是落在男方家,继续何用一本户口,待找到落脚地,再将户口迁出;如果女方有落脚地,想单独立户,离婚后女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立户,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将你的配偶的户口从你的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然后女方可以单独立户。留在结婚后的男方居住地。
      
    2、女方离婚后,如果觉得需要把自己户口转回原居住地的,也可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婚前原居住地。
  • 车祸赔偿有户口方面的区别。
    一、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4日颁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第25条、第28条、第
    29条、第30条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区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个标准,此规定出台之前我国一直以户口性质(即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来区
    别赔偿标准,以往的司法实际也简单地按照户口性质来判决赔偿标准。
    解释的出台,目的在于按照受害人的实际居住情况来确定赔偿标准,但解释出台之初,很多法院仍然按照户籍性质确定赔偿标准,为进一步明确适用标准,最高人民
    法院针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请示,于2005年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
    函》,全文如下:“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
    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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