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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追尾的汽车交通警察队处理汽车保险公司给摩托车出钱吗?

保险纠纷 2020-03-01 16: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辆追尾发生保险公司赔偿责任适用第十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 高速公路三车追尾如何处理,  
    一、高速公路三车追尾如何处理  如果c车未保持安全车速和安全车距是导致碰撞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c车应该认定事故的主要责任,b车和a车均存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和倒车的严重违法行为,有可能认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但从事故导致因素分析,b车的责任程度要大于a车。因此可参考的责任划分为c车:b车:a车为6:3:1。  
    二、三车追尾中间的车如何走保险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一辆车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辆车全责。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  
    三、高速公路事故怎么处理  
    1、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首先确保自身的安全,并按有关规定迅速做好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和过往车辆的安全,避免发生连锁事故。  
    2、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符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自行撤离现场规定的,可以自行撤离现场,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部门处理的,应立即报警,并在交警到达现场后出示本人驾驶证、所驾车辆行驶证及保险证。  
    4、驾驶人在发生广州违章事故后,应尽快向投保保险公司报案。  
    5、交警按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把事故划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程序进行处理,并按有关时效规定对交通事故作出认定。  
    6、当事人在收到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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