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婚前因为我已经购置一处房产,所以当我们决定购买另外一套时候,购买以及房产证登记都只用我老公的名字(当时还是没结婚)但是房产证下来日期是结婚之后。首期三成,我付一小部分,我老公付了一大部分(其中一部分是他父母出)我则负责装修,买家私。但是这一切要如何取证?在新婚姻出台前,本来想在房产证加上我的名字,可是房管所说要偿还完贷款才能登记我的名字。所以今年4月我们进行了婚后财产约定协议书,上面主要内容:(一)房产归我们双方按份所有,每人各占二分之一份额,所欠的银行贷款由双方共同偿还,二、上述约定财产在夫妻关系终止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问在新婚姻出台后,我们财产公证还具有法律意义吗?如果我老公自己可否私下卖掉房产?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可是追讨回来的损失是多少?如果离婚这套房子如何分割!谢谢!

离婚 2018-08-29 14: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公证范围的财产按公证该归谁就归谁.婚后的存款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对等分割.房子男方父母买看登记谁的名字,如果登记父母名就是人家父母的你们没有权利分.如果登记你们夫妻的名又没有欠条在父母没有明示的情况下应该属于对你们的共同赠与,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对等分割.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孩子归男方你应该给拿抚养费.一般按工资的20%-30%标准.
  • 夫妻双方婚后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特别约定的除外。如你所述房和车都是婚后所得,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诉讼离婚,法院会判决孩子随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生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离婚时的过错方少分不或分财产。但须有证据证明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条件。

  • 1、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是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即使没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可;
    2、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婚内获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你可主张平均分割;
    3、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
    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若孩子大于两周岁,则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5、未抚养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荆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