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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1998年离婚,有一套夫妻共有房屋(两室一厅),为单位出售的公房,有产权证,可上市。离婚后单位再次售房时本人又购买了一套房子,为本人个人所有。现想将离婚前的房子析产,请问可以吗?如果请您代理需要多少代理费?(要析产的房子按市场价格100万左右)谢谢!

离婚 2018-08-29 15: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析产登记怎么办理:  
    (一)办理手续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二)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须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决,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须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离婚协议书(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有效,没有公证的须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离婚证(背后须注明财产分配情况);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离婚析产登记与普通的交易过户不同。  离婚析产登记中,房屋新产权人为原夫妻双方的其中成员之一,且新产权人数量一般等于或少于原产权人;而普通的交易过户多为产权人完全变更,前后人数也不定。  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普通的交易过户则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的评估价以全额计算相应税费。
  • 离婚时双方可以对于共同财产协商后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共识的,可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因此,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产的产权问题达成协议,一方取得产权,另一方获得相应的变价或者折价补偿的,可以直接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如果不能则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确定。
  • 离婚财产分割标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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