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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前父母买了套房子,有我和父母两人的名字,房贷是由父母还的,丈夫在婚前也买了房子,但是婚后他还贷,生活费什么的,基本由我出,这样的情况,如果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可以在丈夫的房产证加上我的名字吗?

离婚 2018-08-29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房,婚后房产所有人继续还贷,那么应当认定为房产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婚前买的房子属于购买方个人的房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也不可以分的。

  •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规定: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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