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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妻子结婚9年,房子是结婚前买的,银行贷款7万元,婚后还了部分房款。我是下岗职工,妻子无业,我们无法还款,我们和父母长住一起。父亲帮我们还完了款,房产证在我名下。现妻子要求离婚,平分房产,该如何分,请回复,谢谢!

离婚 2018-08-29 15: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
    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 ,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 您好,首先离婚的话婚后所得财产一般都是平均分配;其次,关于房产因为首付有你的出资,同时后期还款也较多,而且房产证是婚后所得,即使没有写你的名字也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来分分割;再次,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的首付的出资及以后还款的出资。建议您来电详谈。
  •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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