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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孩子回母亲,孩子可以和母亲改姓吗?

离婚 2020-03-08 1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也就是说自然人享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首先需要提醒的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2、除此之外,其他公民变更姓名,如果已经成年即已满18周岁,必须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
  • 离婚后,需要孩子父母双方都同意后,才可以改名改姓。
    写小孩改名的申请报告,没有固定格式,实话实说,主要是把申请更改的理由写上就可以了。有关证明是:离婚证、判决书或协议书。
    姓名权属于人身权利中的一种,公民改姓名无须征得别人的同意。但孩子尚小,还不能行使自己的权力,这只能由孩子的监护人代为行使。离婚后作为孩子的直接监护人,有权利为孩子改名。
    待孩子长大后觉得这个名字不是他所希望的,他还可以再改,这是他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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