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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村委会和村民集团,开发人员经营了24亩农地的非农业用途的建设现场,到2029年使用期限共签约了22年。 那时,分田向农家承包土地是15年的情况下,不是无效契约吗

综合法律 2020-03-01 14: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农村耕地的承包经营期限是三十年。法律没有最新修改,现在仍然是三十年的承包期限。  
    2、如果是草地,承包期限可以为三十至五十年;如果是林地,承包期限可以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 租用合同和承包合同是不一样的。农民之间可以将土地转包给他人。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  开发商延期交房,首先是按照你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对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约定,按照合同执行。
      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17条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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