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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不动产登记证沒有出来的,有买房合同的能够 进行交易吗?能够 产权过户吗?

公司税务 2020-03-01 08: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产权过户费用:
    1、印花税。印花税包括交易印花税、房产证印花税两种。近几年国家有免除印花税费,但是只限定子普通的个人住宅房,其他类型的二手房依旧征收,税率为百分之零点零五。
    2、契税。主要的是交易房产和地产,包括不同的住宅、商用房及土地转让。契税的缴纳税率是百分之三,如果是第1次购买房屋可以减半征收。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交易的时候有不同的形式,有的是房产交易差额计税,有的是房价总额计税,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如果房屋居住满两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一。土地出让金是一种房屋交易的税费,这种税费并不常见,主要是对已购公房征收的税费。
    这种土地出让是买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他住房不包括在内。
    5、综合地价。这种主要是针对国家建设的经济适用房,这类住房一旦再次上市交易,那么就需要缴纳成交价的百分之十的税费,超过五年可以免除税费。
    此外还包含有房屋权登记费、买卖合同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产权登记费。二手房交易的费用中,如果是通过中介购买房屋的话,一般还要给中介费,一般的费用是百分之二。这个价格可以协商。
  • 房屋交付后还没有过户,前房主可以私自闯入吗?如果房子已交付买方,尽管还没有过户,之前的房主是不可以随便处理该房的物品以及其他。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房屋交付后还没有过户,前房主可以私自闯入吗?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在房屋交付后,产权过户前,买方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所有权人在行使另外两项权利即收益权、处分权时,也应该尊重买房人。最具代表性的是不得私自行使处分权,将房子一房二卖。   
    二、擅自入户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私自进屋的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因为该罪名所指的住宅,不强调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不影响居住权。其实,此处的居住权,也可以理解成为《物权法》中提到的使用权。另外,生活中还存在着借住、租住、公有等多种形式,这些也都属于居住权的范畴。   只要是合法居住者,都享有居住的安宁权和其他相关私权利。只要实施了非法闯入行为,就会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此罪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所以,尽管您只是占有了房子,还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前房主也没权私自闯入你住的房子。您可以通过法律维权。
  •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 房屋买卖合同属民事买卖合同的范畴,其性质为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决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其社会效益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和信誉。目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根据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  其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
    (二)项规定,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只要买卖房屋合同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即为合同成立并是有效的条件之一,不允许当事人一方随意翻悔。这一规定为当事人因房价过高或过低等不合理、不合法原因毁约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其
    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实质法律依据问题,亦即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之规定为:  第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
    二、意思表示真实;  第
    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由此可见,一项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了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翻悔,若不履行便会产生承当违约责任法律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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