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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因道路运输工作中而产生嘴角争吵,想对一方开展欧打而自身欧打时易出现意外负伤彼此打架斗殴负伤那人查验出去并没事儿而为何另一个人要拘押

刑事辩护 2020-04-05 0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权责任法》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刑诉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双方打架造成人员受伤的情况下,通常,可以在进行刑事诉讼的同时依法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 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都动手,发生互殴的,双方都应受到处罚。
      
    1.经鉴定:被侵害人属于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不要求鉴定的,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2.经鉴定:被害人属于轻伤或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定罪量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均有过错的;
      
    (2)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之间发生殴打,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3)行为人的殴打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4)双方均有主观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故意殴打他人的法律责任,要看具体的法院伤情鉴定,轻伤以上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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