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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妻不停地要我帮她借钱,她手里拿着10张信用卡,总共100万元。这个月18日,在一笔30万贷款到期后,她开始依赖信用卡。过了2天,过了2天,她拒绝接电话,没有还信息。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03 05: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不还款,持卡人将不再享受信用卡免息期,将从消费当天开始计收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按月计算复利,几万元的欠款,不到几天就会产生上千元的利息,时间越长利息越高。  超过信用卡免息期不及时还款的,银行将向信用卡持卡人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比例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超过一定时间,银行会对持卡人收取更高的罚息。
      个人信用污点  个人信用记录有多重要,只要你申请过信用卡或是申请过贷款就知道了,一旦你的信用记录有了污点,基本想申请信用卡就会很难,这还不是最麻烦的,最糟糕的是,未来如果你想买房子,有了信用污点房贷的贷款额度要比别人的少,利率要比别人的高,如果逾期严重,申甚至想要多花利率银行也不会贷给你。
      信用卡被停卡  信用卡不还款,银行就会收回给予持卡人的循环信用,信用卡就会被停卡。  对于多次拖欠还款,或长期拖欠大额欠款,银行会认为该持卡人具有较高的还款风险,从而会停止该张信用卡的使用,并向持卡人追讨欠款。
    遭遇银行追讨信用卡欠款,仍然不还的,银行可能会申请拍卖持卡人其他固定资产。  恶意欠款将被判刑  信用卡欠款超过三个月未还,就会被视为”恶意透支“,银行即可以启动司法诉讼程序。
    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透支5000元以上,欠款长达3个月以上,并经银行3次以上催缴拒不偿还的,司法机关将采取相应措施(5000元以上判刑;5000元以下刑事拘留)
  • 到期不还款是逾期。逾期还款是指超过银行规定的最后还款期限,未及时足额将所消费款项存入指定账户的情形。建议按时还款,保证良好的信誉。  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的后果主要有五项:  
    1、信用卡滞纳金。所谓信用卡滞纳金,是指当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  
    2、逾期利息。用户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有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就是只要持卡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清所有的透支费用,那么该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费用都不再享受银行的免息待遇,而循环日息高达万分之五,即年利率达到18%。  
    3、诉讼费用。如果用户在透支2个月后还不还款,银行就打电话提醒用户还款。如果还不还款,银行就请律师向用户发出律师函。  
    4、不良信用记录。信用卡用户逾期还款将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且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只要居民个人在银行办理过借贷业务、申领过信用卡,或为别人提供过担保等行为,那么就能在国内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查到信用报告。  
    5、恶意透支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将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件在于,恶意透支金额在5000元以上并经发卡行催收3个月以上。《刑法》196条规定了4种信用卡诈骗行为,其中一种就是恶意透支,指的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单位催收后仍不还款的行为。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可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以下是借款不还法律规定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
    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
    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
    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
    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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