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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的员工是否故意与孕妇吵架(不吵架)导致误判?

离婚 2020-03-12 15: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外伤性流产在法医学鉴定中,首先鉴定外伤与流产的关系,其次鉴定流产类型,外伤为流产直接关系:类型为难免流产,为轻伤;先兆流产属轻微伤。间接关系:外伤为流产诱发因素,不作损伤程度鉴定。无关系:外伤与流产无关系,如受伤后无流产症状行人工中止妊娠,或有流产症状未经保胎治疗行人工中止妊娠的。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
    8.4轻伤二级  a)骨盆骨折。  b)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  c)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  d)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者输卵管挫裂伤。  e)阴道撕裂伤。  f)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4.0cm以上。  g)龟头部分缺损。  h)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  i)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4.0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  j)一侧睾丸破裂、血肿、脱位或者扭转。  k)一侧输精管破裂。  l)轻度肛门失禁或者轻度肛门狭窄。  m)轻度排尿障碍。  n)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  
    5.
    8.5轻微伤  a)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b)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  c)阴囊皮肤挫伤。  d)睾丸或者阴茎挫伤。  e)外伤性先兆流产。
  • 上班员工跟顾客打架受伤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一)换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上班时间与顾客打架受伤,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打架受伤并非因为工作原因是受到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打架是违法违纪行为,应受到相应处罚。
  • 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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