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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男性先向买的房子支付18万贷款,即使是用我公公的住房公积金偿还的房子,他的名字5年了已经1年了。 现在想成为我丈夫的名字,如果没有房票的话,我一次还款的话能改名吗?

离婚 2020-03-04 1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时分割办法入下:
    1、此房产婚后购置的,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均分;
    2、婚后双方的工资等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均分;
    3、如果房子归已,你需要补偿房产的一半差价给对方,同时未还贷完的那部分双方也共同承担。

  • 1、婚前买房房产证署应进行充分协商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已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双方反目,在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利位置,因此在婚前买房,最好写上每个出资人的名字,这样一旦出现问题也不会产生纠纷
    2、各方出资赞助买房钱款约定清楚
    年青人买房可能积蓄不足需要向父母借助,这种情况下买房时如已在房产证上同时写明两个人的名字,还要再另外签署一份协议。因为如果双方分手,在无任何协议或者凭证的条件下,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予两人归双方共有,父母也无权追回这笔出资钱款,岂非不公平。所以,无论是父母出资还是其它亲友赞助,在贷款买房前对于出资一方的钱款一定要划分清楚,最好向借款人打个借条,以免分手时反目成仇。
    3、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十分必要
    在双方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可以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共同签署一份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彼此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好避免日后房产纠纷带来更大的麻烦。
    4、贷款买房后月供还贷义务最好签协议
    现在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购房贷款按揭时审批格外严格。未婚情侣贷款买房,一方因某种原因不能贷款就只能依靠另外一方,如果日后感情不合分手的话,那么贷款的这一方就得独自承担这笔庞大的“外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贷款买房双方在非配偶关系下,应该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者负担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

  • 一、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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