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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原城工作了五年,那时还没有成为集体工人。 之后,父亲调动,在同一个系统的现在的城市工作,成为了集体劳动者。 因同为安徽电力局部下,原本是连续工作。 但是,今年从社会保险局退休了,为什么没有给我原来单位的工作年数呢我在原城工作了五年,那时还没有成为集体工人。 之后,父亲调动,在同一个系统的现在的城市工作,成为了集体劳动者。 因同为安徽电力局部下,原本是连续工作。 但是,今年从社会保险局退休了,为什么没有给我原来

保险纠纷 2020-03-18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龄按照社保缴费年限计算。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就要缴纳社会保险,从档案转入开始当月工资扣除社会保险这部分开始算是正式计算社会保险了,也就是有实际意义的工龄了。
    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二、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例:某员工于2009年11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0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50元整,于2011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00元整,于2012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50元整,于2013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8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
    三、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办公室(包括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钱。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b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a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助理、厂长助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
    5.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50元整。
    6.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不含)级以上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300元整。
    7.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按照相关职位相应增加;满三年后,所有级别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增加¥5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计算方式与“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相同)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9.连续请事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10.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11.如遇提升,从当月起,按提升后相应职位工龄工资计算。降职亦同。
  • 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份额。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社保本身的纠纷,仲裁委是不受理的,这属于社保局的管辖范围。比如说不买社保、没有按照真实工资标准购买社保等等。
    如果是因为社保引起其他问题,则仲裁委会受理。比如说因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而辞职,这个时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这个时候你申请经济补偿仲裁委就会受理。
    还有因为单位不买社保,而且地方政府规定不能补缴社保,对你的退休产生了影响,无论是缴纳社保年限不够不能办理还是因为没有缴纳社保影响到你退休金的领取的话,是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因为单位的过失对你造成的损失,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这些情形是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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