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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的房子,亲戚要送公证给我的名字。 这个没有法律效力

离婚 2020-03-02 2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赠与要符合什么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 赠于有法律效力.从法律意义上说,赠与是一种合同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赠与可以附条件,就是说赠与人对受赠人提出一定条件,当条件达到的时候,赠与生效.但是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具有盖然性的,如果所附的条件必然实现或必然不能实现,那么,法律规定,就等于没有附任何条件.也就是说这样的赠与当即生效.赠与还可以附时间,这种约定到了约定的时间才生效.还有赠与合同有的是可以撤消的:当受赠人发现赠与标底物对受赠人有害时,受整人可以起步过去法院依法撤消该赠与;当赠与人发现受赠人有加害赠与人时间,赠与人可以请求法院依法撤消该赠与。
  •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 赠与书;
      
    (3)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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