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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律师!别人欺负我,把我的脸当成小伤。法律怎么评判他?如果我要求赔偿可以多少?如果对方拒绝给我钱?

综合法律 2020-03-01 13: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种类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交通事故型。因交通事故而引发人身损害赔偿。
    2、打架斗殴型。因邻里风波、买卖纠纷等引起的打架斗殴,造成人身损害赔偿。

    3、工伤事故型。各行各业,特别是一些具有危险性的行业因缺乏安全意识或违章作业,造成工伤事故。
    4、产品质量型。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假冒、伪劣商品致人损害。如啤酒瓶爆炸、化妆品不良反应等导致人身损害赔偿。

    5、医疗事故型。由于医护人员粗心大意造成病员医疗事故,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的事件不断发生。
    6、意外事故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发生均无主观过错,意外事件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
  • 通常情况下,如果只是造成了轻微伤害的,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因此一般不会被刑事拘留,但是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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