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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在违章停车下车的老太太的门上如何处理交通警察说车是全责任

交通事故 2020-03-04 09: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章停车要扣分吗要视情况而定,违章停车行为处罚标准:
    一、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三、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如果是城管所贴的违章单子的,则当事人应到城管的违章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对于其他的违章,则应到交警部门的违章处理窗口接受处罚。
    如果要交纳罚款的,则在接受处罚后,应根据规定直接在窗口办理罚款的交纳,或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另外,如果不是被现场处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在车辆年检时,就所有的违章一并接受处罚,而不是在发现违章后就必须马上去接受处罚,这样可以节省当事人很多的时间。
  •  发生交通肇事,报警的同时,向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3-5个工作日,对方不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车辆,就可以到交通部门提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根据法律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方可提出年检申请。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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