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别人欠我二十多万人,我向法院起诉,但被告一直躲着,传票也没有到他手里,律师说发出公告,法院打电话告诉他好几天回来了,可是老没人。 法院说在这种情况下还不能公告。 现在怎么办?

离婚 2020-03-13 2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合同到期未还款巳超过两年,合同还有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
    如果在合同约定期满两年内经过催告,以此再延续两年。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合同双方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如果有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如果找不到借款人或者找到借款人后对方不应诉,则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直接的法律后果就是其放弃抗辩权利,此时己方胜诉拿回借款的机率更大。
    是否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根据自身需要,律师费用自行协商。当然,如果可以自行解决诉讼事务不委托律师也是可以的。
    要开几次庭取决于法官是否查清了案件事实,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则上开一次庭即可结案。
  • 在债务追讨起诉至法院的案件中,原告起诉后法院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吴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