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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打扰一下!我和妻子在乡下结婚了,有一个女孩,两岁以上。没有结婚证,在我工作的时候,她说去广东找她妹妹,她叔叔带她,带孩子回去,和人一起跑!我想回到孩子们身边,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3-03 13: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你们不属于婚姻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2、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怎样处理?
    1、财产分割问题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 夫妻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 没有结婚证,另一方婚外情,不能算作是重婚。没领结婚证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只是一种超朋友友谊的男女关系。当然了,如果这种关系的发生,从而产生了一些财产矛盾,这是法律规范的范围,可以通过法律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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