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刑事辩护律师,我就是上海市的外来媳妇,2019年完婚满十年了,74年出世的,以前离了婚,孩子是判给丈夫的,那时候我们都是1998年12月30号生的孩子,1999年3月10领的结婚证书,那样违反规定了计划生育条例,是否之后户籍始终不可以迁入上海市了,感谢你好刑事辩护律师,我就是上海市的外来媳妇,2019年完婚满十年了,74年出世的,以前离了婚,孩子是判给丈夫的,那时候我们都是1998年12月30号生的孩子,1999年3月10领的结婚证书,那样违反规定

刑事辩护 2020-03-07 0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拆迁补偿和户口问题。房子拆迁的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拆迁补偿是补偿给产权人的。产权置换是按房子面积计算。
      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以后房产证也没有加名,离婚的时候不会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可以要求补偿房产的增值部分。
    拆迁只补偿产权人。
      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或者婚后增加了名字,属于共同所有,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拆迁的时候也可以主张补偿。

  • 1、当事人不符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的,应该根据本法第41条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2、再根据如下规定,办理新生儿的户口申报事宜(否则,子女一般来说,是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未)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未)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未)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涉外婚姻起诉的程序和向法院递交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需要原籍国大使馆认证,所在国公证。
    2、当事人的结婚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可以选择婚姻登记所在国法院进行司法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