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结婚前家中盖的房屋,结婚后追上动迁,女性因和婆媳之间不和,规定离异,让男性给她一套房屋,俩人沒有小孩。动迁房屋是家中老年人的户下,自己沒有。我想问一下女性能否分得房屋。房屋是依照宅基地证和房子总面积240平方米分的。假如走司法程序女性会有房屋吗。结婚前家中盖的房屋,结婚后追上动迁,女性因和婆媳之间不和,规定离异,让男性给她一套房屋,俩人沒有小孩。动迁房屋是家中老年人的户下,自己沒有。我想问一下女性能否分得房屋。房屋是依照宅基地证和房子总面积2

房产纠纷 2020-03-03 20: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以离婚房产分割为例: 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菏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