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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方骑电动三轮车,另一方130大货车,另一方在快速道路迅速拐弯而导致己方电瓶车遇到电线杆上,另一方肇事逃逸交警队来到才把己方工作人员送至医院门诊医治,如今责任事故评定都还没出来,另一方不想要出钱医治。责任事故书出来了我能提起诉讼他吗?我别钱只想他会去受文化教育两年己方骑电动三轮车,另一方130大货车,另一方在快速道路迅速拐弯而导致己方电瓶车遇到电线杆上,另一方肇事逃逸交警队来到才把己方工作人员送至医院门诊医治,如今责任事故评定都还没出来,另一方不想要出钱医治。

教育 2020-03-02 1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故责任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
    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
    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 一般来说,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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