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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单位清洁工,因为工作不到位,领导要求罚款100美元,这样11点30分至12点之前的额外要求必须用现金支付,如果不付钱,让她不付钱,让她在工资上不愿付现金,现在我已经被开除了,所以这是合理的吗?这真的是官方第一级的死亡。我想说吗?我是一名单位清洁工,因为工作不到位,领导要求罚款100美元,这样11点30分至12点之前的额外要求必须用现金支付,如果不付钱,让她不付钱,让她在工资上不愿付现金,现在我已经被开除了,所以这是合理的吗?

劳动纠纷 2020-03-07 1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一般会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的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如果公司克扣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劳动部门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
  • 在工作期间,被用人单位开除,还是可以获得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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