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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取保候审期间申请并批准离开本市后,回来还需要报告吗?

刑事辩护 2020-03-02 01: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书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应注意事项
    1、案件的性质并非严重。
    2、如果是偶犯,应注明。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平时的表现较好。
    4、如果是过失犯罪,应注明。
    5、犯罪时的年龄,如是未成年人,应特别注明。
    6、犯罪后有较好的悔改表现。
    7、是否有固定职业,有固定职业更容易被批准取保候审。
    8、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归案,如归案的,应注明。
    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知道举报人或证人的情况,如不知道的,应注明。
    10、案件的重要证据是否已经收集,已收集的,应注明。
    1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严重疾病。
    1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在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等等。
  • 取保候审与逮捕都是刑事诉讼中常用的强制措施。区别在于,对于应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放在外面对社会没有现实危害的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那么必须被逮捕。
    所以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除非检察院最后决定不起诉(这个可能性极小)。否则,绝大多数取保候审的案件同样要经过法院审理宣判。甚至,有的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法院审理后,决定要判实刑,取消取保候审重新收监,也是有的。
    (但比例较小)多数取保候审的案子,在法院审理后会判缓刑。
  • 罪犯保外就医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用,由其负有扶养义务的亲属负担;个别确有困难的,经当地公安机关证明,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可以酌情予以补助。
    因公致残或者因意外伤残的罪犯保外就医的,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负责治疗,也可以给予定期或者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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