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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甲方工作服务3个月稳定期,乙方在稳定期内退休的,应缴纳违约金3000元。 今天的事,第二天没有工作就辞职了。 这是违反合同的吗?

肖像权 2020-04-12 19: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
  • 首先说一下违约金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服务期,就是说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起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就是说双方协商后,如果你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需要支付给公司违约金。
    那第二种情况就是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这个约定的可以支付单位违约金。
    那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
    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 违约金太高了,如果诉讼不会支持的。如果私下对方愿意按约定偿还没问题n利息、违约金一般都不能超过年利率24%,最多是不超过36%,超过法院不支持《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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