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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人欠我五六万元钱,我还不知道他的地址,我知道他的身份证号码,还欠他,我想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20-03-12 2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取决于下面几个方面。第一,是否存在能够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借条,合同等等法律文件。第二,借条和合同要求还款日期是否届满且在两年的追溯时效内。第三,如果对方应该还款的日期已经过了两年,到现在为止你是否主张过还款且必须有证据。
    第四,你的债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比如不是赌博犯罪等非法债权。如果这些都符合且你有证据能够证明,并且在法庭上能够有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事实如已经还款等事项,那么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
    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以及抗辩时效是否届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要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应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债权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事先占有对方财产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如果债务人的侦务与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无关,则不能发生留置权。
    (3)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因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才有正当行使扣押权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性。
    若债务未到展行期,债务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间内履行债务,没有扣押的必要。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1、如果是合法的债务,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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