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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13年1月赢得了一个项目,由于建设单位用地,直到现在还没有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在此期间,各种规范、定价单已经变更,税收已经变更,现在要求建设单位订立合同,本合同可以提交,我们使用原始合同或新合同,根据原始投标价格或调整价格,如何?我公司于2013年1月赢得了一个项目,由于建设单位用地,直到现在还没有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在此期间,各种规范、定价单已经变更,税收已经变更,现在要求建设单位订立合同,本合同可以提交,我们使用原始合同或新

合同纠纷 2020-03-16 0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证明材料:  
    (一)提供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  
    (三)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提供使用土地批准书;  
    (五)提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六)提供施工图审查核准报告书;  
    (七)提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八)提供四项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地勘合同);  
    (九)提供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审查卡片或银行资信证明;  
    (十)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班子(项目经理、土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水暖技术员、电气技术员、安全员);  
    (十一)填写安全监督登记表(应提交安全措施资料一份);  
    (十二)提供建设工程配套建设协议书;  
    (十三)提供政务大厅完费证;  
    (十四)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十五)到工地踏查,达到规范化管理标准。  材料齐全,审查合格即可发放施工许可证。
  •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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