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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被要求批准设立公司分公司?是会议还是董事会?

公司成立 2020-03-12 13: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伙企业没有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股东。
    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公司设立是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的成立是指已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状态。
    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必经程序,而公司的成立则是设立的法律后果或直接目的。
  •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成立:


    一、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依公司法)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公司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公司批准证书


    10、办理公司登记


    三、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


    1、公司开业登记费


    2、公司变更登记费


    3、公司年度检验费


    4、补、换、领证照费

  • 分公司是非法人机构,所以是没有注册资金的,分公司没有股东只有一个负责人,分公司的税务可以申请由总公司进行核算也可以申请分公司独立核算。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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