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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在中央办公区,已经几年没有业务了,是零税,现在我想注销,已经注销了全国税收和土地税,工商业但是不要注销,要让中央办公区处理,我和中央办公区只签了一年合同,他们不,如果要支付1万多元的管理费,请咨询我现在做。你好!我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在中央办公区,已经几年没有业务了,是零税,现在我想注销,已经注销了全国税收和土地税,工商业但是不要注销,要让中央办公区处理,我和中央办公区只签了一年合同,他们不,如果要支付1万

综合法律 2020-04-12 2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
    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 申请劳动仲裁时,是要提供企业的注册信息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即受理的前提之一是要证明单位是劳动法律所规定的合法用人单位,符合劳动争议仲裁的主体要求,所以,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该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
  • 具体情况具体,例如,注册公司之后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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