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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谢谢回答
我妈妈在单位工作铁丝把左眼伤害了现在造成左眼失明正在做等着做恢复视力的治疗~~还在治疗期间~在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属于临时工~?多劳多得的薪酬~?在之前12个月内上班期间工资都是1千以上~~?现在单位工伤工资才给370这样合理吗/~治疗期间工伤工资怎么给法?不签署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吗?~??这个属于几级伤残?~伤残鉴定时间多长时间过期?~有没有赔偿~??~?
求助~?非常感谢你们的回答~

劳动纠纷 2018-08-30 0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伤残鉴定时间应当是在伤势稳定之后的3个月内,建议不要拖延太久
  • 你是几级伤残,不同等级标准不一样。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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