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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间转房,没有与房东的协议,商店即将到期,我想退房,而且我付了一年的租金,房东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说,说我违约了,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0-03-04 05: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在不定期租赁中,只要出租人没有收回租赁物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收回租赁物的实际行为,并且仍然继续收取租金的,就表明双方租赁关系继续存续。
    但由于此时的租赁期限无法固定,故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是由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
    二、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六)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 房屋转租协议注意事项:要注意二房东是否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如二房东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在签定转租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与大房东相关的要求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出租人(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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