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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结婚前按揭房屋,首先支付自己的房款,结婚后,双方参加本月的房屋,现在双方同意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房屋公证,请问如何进行公证是最费用、最少的公证费用。

房产纠纷 2020-03-15 05: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 关于离婚还在按揭的房子公证份的问题,即使一方放弃了,如果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那还是要过户的,以防将来要买房时,那一方不签字房子就不能交易了。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卖方的房子是按揭购买的,过户方法如下:
    产权证已经办理下来了;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谁来还款;
    买卖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审核通过;
    办理卖方贷款结清;
    结清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把过户后的产权证拿到银行;
    银行放款;
    交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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