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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由于骑三轮电动车撞来到一个迎头骑摩托车的人,另一方车里带著一个人,由于拐弯的情况下夜里光源不太好把坐着后边的人,一只小腿骨折,如今人住去医院里,医院门诊的全部花费全是我盆友出的,就是说想问一问这类车祸事故一般要赔要多少钱,多少的义务……期望帮助解释一下哦我有一个朋友,由于骑三轮电动车撞来到一个迎头骑摩托车的人,另一方车里带著一个人,由于拐弯的情况下夜里光源不太好把坐着后边的人,一只小腿骨折,如今人住去医院里,医院门诊的全部花费全是我盆友出的,就是说想

交通事故 2020-04-16 13: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   出现交通事故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如不属于责任免除,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也就是法律规定的被抚养人的主体资格并非是根据是否达到退休年龄确定的,而是根据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确定的,如果被抚养人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有其他生活来源,那么是不能主张或者不能足额获得被抚养人生活费的。
    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应有劳动部门的鉴定结论。是否有其他生活来源,可以由当地民政部门或街道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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