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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男方借的债务是用于给女方家的彩礼,以及购买的结婚用品,家电,家具,婚后八个月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时男方借的债务能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 2018-08-30 0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  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婚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债务。  
    4、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所负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 夫妻因结婚所欠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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