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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骗六十多万,只有汇款证据,无其它证据,报案了有抓人己经有关八月日,检察院说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要变更。现在取保候审。请问在这个时间能上诉吗?还是要等一年?我被骗六十多万,检察院说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要变更。现在取保候审。请问在这个时间能上诉吗?还是要等一年?

刑事辩护 2020-03-10 18: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上诉取保候审条件要保证金或保证;二根据刑事诉讼规则规定:民检察院于列情形犯罪嫌疑取保候审:  ()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二)能判处期徒刑刑罚予逮捕致发社危险性;  
    (三)拘留需要逮捕证据尚符合逮捕条件;  
    (四)应逮捕患严重疾病;  
    (五)应逮捕怀孕或者哺乳自婴;  
    (六)羁押犯罪嫌疑能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  
    (七)持效护照或者其效境证件能境逃避侦查需要逮捕  检察院直接申请取保候审民检察院应七内作否同意答复  取保候审犯罪嫌疑、告应遵守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所居住市、县;  
    (二)传讯候及案;  
    (三)任何形式干扰证作证;  
    (四)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犯罪嫌疑、告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告具结悔重新交纳保证金、提保证或者监视居住、予逮捕犯罪嫌疑、告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取保候审结束候应退保证金  希望帮助
  • 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两个: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两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此外,任何办案机关都怕担责任,只要体检出不适合羁押的病症,就可取保候审。在进行了上述判断之后,就可走如下程序: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说明:
    1、即使不提出取保候审,一旦被羁押的期限到期,办案机关就可变更为取保候审。
    2、如案件不涉及经济,保证金为2000——50000元,如果涉及经济,按涉案数的1——3倍确定保证金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相关知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取保候审后不停止刑事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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