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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给了我10万。 当时说是急事,过几天再还。 我借了他两张信用卡。 毕竟一年了,还没还清。 每次跟他说没有钱,几天后还清,但还没还清。 之后,我让他负债,年底还了一部分,其他,明年还清了。 我现在每月还信用卡。 我该怎么办?朋友借给了我10万。 当时说是急事,过几天再还。 我借了他两张信用卡。 毕竟一年了,还没还清。 每次跟他说没有钱,几天后还清,但还没还清。 之后,我让他负债,年底还了一部分,其他,明年还清了。 我现在

债权债务 2020-03-24 1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不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信用卡还款日期到期不全额还清或拒不还款,会产生以下后果:
      
    1、先变成逾期,产生滞纳金、利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逾期一段时间后,银行会打电话催收还款。并且信用卡逾期记录在银行电话催收还款之前,银行就已经上报至人行征信系统中记录备案了。
      
    2、在银行多次催收后,信用卡持卡人仍未全额还清或拒不还款,等到信用卡滞纳金、利息利滚利之后,达到一定金额,银行就会以“信用卡诈骗罪”向法院递交起诉。银行一起诉,法院传票很快会寄到信用卡持卡人家里或公司。
      
    3、在上法院前一天全额还清信用卡欠款,可以不用坐牢和罚款。在上法院时,仍未全额还清信用卡欠款,法院会根据信用卡持卡人实际欠款的本金,来判处持卡人有期徒刑期限,及罚款金额。并且在信用卡持卡人判刑坐牢后,其征信报告会变成永久黑名单,即使刑满释放后,也永远办不了任何信用卡、贷款。

  • 1、只要欠了钱,银行都有可能会起诉,这由银行自行决定;
    2、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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