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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帮盆友干活儿,年末了也有一万块钱没帮我,迄今也没有帮我,说老总没给他们,我通电话给老总又说给他们了,如今在踢皮球!那时候在施工工地上干的活,沒有合同书!我该怎么做!也有上年帮一家企业干活儿,企业是2个老总合伙人的,如今两人解散了,钱又没帮我,都没有合同书!我该如何处理我去年帮盆友干活儿,年末了也有一万块钱没帮我,迄今也没有帮我,说老总没给他们,我通电话给老总又说给他们了,如今在踢皮球!那时候在施工工地上干的活,沒有合同书!我该怎么做!也有上年帮一家企业干活儿,企业

综合法律 2020-03-14 12: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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